8月17日晚,《2020年國家醫(yī)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》和《2020年國家醫(yī)保藥品目錄調整申報指南》正式公布。將醫(yī)保支付標準或將“發(fā)威”的時限提前。在此,對幾個關鍵詞稍加梳理。
明確新增范圍
5個省級以上地方醫(yī)保目錄納入新增范圍,是對地方醫(yī)?!?42”分步退出的科學銜接。部分品種因為其巨大存量市場的影響,其門票爭奪一定異常激烈。
《方案》顯示,2020年藥品目錄調整范圍如下:
1、與新冠肺炎相關的呼吸系統疾病治療用藥。
2、納入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(2018年版)》的藥品。
3、納入臨床急需境外新藥名單、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(fā)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中批準上市的藥品。
4、第二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藥品。
5、2015年1月1日后批準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。
6、2015年1月1日后補充申請并獲得批準,適應癥、功能主治等發(fā)生重大變化的藥品。
7、2019年12月31日前,進入5個(含)以上省級最新版基本醫(yī)保藥品目錄的藥品。
從新增范圍的羅列看,三個特別之處:其一,獲得批準以2020年8月17日為截止時間,最大程度上給新批準藥品機會,不難看出鼓勵創(chuàng)新仍是本次目錄調整的重要旋律;其二,第二批集采中選藥品納入新增范圍,一定程度上也回答了當初他達拉菲等進入集采目錄的疑問;其三,5個省級以上地方醫(yī)保目錄納入新增范圍,是對地方醫(yī)?!?42”分步退出的科學銜接。
5個省級以上地方醫(yī)保目錄的藥品,部分品種因為其巨大存量市場的影響,其門票爭奪一定異常激烈。據不完全統計,終端超10億元產品中,共有37個為地方醫(yī)保品種,且21個藥品增補超過10個省份。能有一定存量市場,其臨床需求至少從數據上看還是明顯的,但基于基金的承受能力,在藥物經濟學專家的評審環(huán)節(jié)一定會面臨是否有更經濟的同類可替代的拷問。目錄調整綜合考慮基本醫(yī)保的“滿足臨床需求在先、基金承受能力并重”功能定位再次被明確。
形成支付標準
納入集采的品種支付標準的確定以中標價為參考已無懸念
獨家品種幾年前的那次歷經半年時間的國談(國家藥品價格談判)是醫(yī)保主管部門參與價格(現階段用支付標準的說法更合適)制定的“處女秀”。以量換價是當時的重要砝碼。替諾福韋酯、??颂婺?、吉非替尼3種談判藥品降價幅度過半,分別達到67%、54%、55%。在政策落實,甚至還提出了不占“藥占比”這個醫(yī)療機構內部的一個管理口徑,確保價格響應者的基本利益得到兌現。價格談判已經開了頭并初見成效,至今又有了續(xù)約和第二批的談判,150個藥品共談成97個,全部納入目錄乙類藥品范圍。其中,119個藥品有70個談判成功,價格平均降幅為60.7%,另外有27個藥品“續(xù)約”成功。今后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,專利藥、獨家藥通過國家談判是醫(yī)保支付標準制定的重要途徑。
其次,納入集采的品種支付標準的確定以中標價為參考已無懸念。因為兩次都提到1.8倍的概念,在很大程度上糾正了中標品種中標價的偏差。以中標價的中位價制定統一支付標準在短期內即有實行的理論基礎。至于未過評品種,公立醫(yī)療機構、其它醫(yī)保協議單位的市場準入大門可能隨時會關閉,無醫(yī)保支付標準便不再意外。
非獨家品種由原省級醫(yī)保被納入國家醫(yī)保的,估計會通過集采的手段把定價權交給市場,這類品種進入集采目錄的時間進度會加速,即使豐產也可能不會豐收。
結語
《2020年國家醫(yī)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》是國家醫(yī)保局在凍結省級目錄增補、兩次國家談判、三輪國家集采的成功實踐后的一次重大事件,必將促進醫(yī)療、醫(yī)保、醫(yī)藥的“三醫(yī)聯動”的橫向聯系的加強,進一步增強基本醫(yī)療的保障功能。(摘自《醫(yī)藥經濟報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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